黑龍江新天房地產集團 發布日期:2009-12-07
來源:
陽臺封否,業主自愿
現象描述:南山某小區住戶陽臺都是統一沒有封的,物業公司表示不能隨便封陽臺。但是有業主封了陽臺并搭了涼棚,讓樓盤的外觀很不統一,物業公司干預無效,又不能強行拆除。長期干預無效之后,其樓盤不少業主紛紛仿效,導致最后不了了之。
律師建議:物業公司對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中專有部分的物業管理,主要責任是監督,是否封閉陽臺是業主的權利,對未向外側擴展、延伸的封閉陽臺的使用行為,應認定是正當行為,但如果封陽臺改變了原有規劃的限制,及對他人及建筑物本身有影響,物業公司有權拒絕業主封閉陽臺。